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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房地产税最有可能怎么收?财政部这样说!

大同特价租房2018-03-08 15:05:27

今天上午,十三届全今天上午,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 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 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会上表示,目前房地产税处于完善法律草案的阶段,总体思路是立法先行、分步实施。

具体的税收方案会参考国际上其他国家房地产税的共性特点,也会从中国国情出发制定方案,比如会合并税种、合理降低交易环节的税负负担,以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简单来说,就是开征房地产税,可以说毫无悬念,的问题是如何征。

虽然相关法律草案还在起草之中,但通过相关表态,我们不难推测征收房地产税的可行路径及现实目的。

01

征收房地产税,不是为了降房价

财政部门相关人士谈到,房地产税作为一种世界通行的税种,其作用:

主要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来起到社会公平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能够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

通过这段话不难看出,开征房地产税主要是为两大目的:一是调节收入分配,这也是所有税收的目的之一;二是为政府开辟新的税源。至于坊间一直期待的降房价,其实并不在政策的预期之内。

这里的大背景是,在大城市土地资源相对枯竭,房产交易进入存量房时代之后,土地财政空间日渐萎缩,为地方政府筹措新的税源就成为当务之急,房地产税正是的替代税种。

事实上,从政策放风到如今逐渐落地,从官方部门和相关学者,都未曾将房地产税与房价关联。房地产税降房价,很大程度上只是民间的自动脑补。

不管房地产税会不会降房价,至少它不在政策所要达到的一揽子目标当中。

02

或会按照按评估值征收

按照相关说法,根据国际惯例,对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

此前,财政部长在《人民日报》撰文时也曾表示:

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房地产税是持有税,换言之,凡是持有都要征税。但房价一直都在变动之中,按购房时原价进行征收并不公平,而按照实时的市场价格进行征收,则又面临波动巨大的问题。

所以,按照评估值征收就成为自然选择。所谓评估值,既不是购房时的原价,也不是当下市场正在交易的价格,而是考虑原价、市场价并有考虑具体区情而制定的价格标准。

虽然评估值由官方进行确定,但不要担心,按照过去的惯例,评估值一般都会低于市场价格。

03

不会对所有城市一刀切

房地产税的基本征收原则其实就是十二个字: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其中,分步推进是要害,这意味着房地产税不会对所有城市一刀切,毕竟不同城市的区情不同,楼市的健康程度也不同,对房地产税的承受能力也不同。

所以,按照业界的推测,这一轮房价持续暴涨的一二线甚至三四线热门城市,可能都在首批推进之列;而部分人口流失严重、经济萎靡不振的地区,可能会暂缓推进。

此外,此番正在修改的根本大法,赋予地方更大立法自主权,其一部分用意也在于此: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所以,中小城市倒不必担心房地产税。当然,有人说,如果离开房地产税,中小城市地方政府靠什么开辟新税源?

所以,地方政府都很聪明且务实。即便他们很在意房地产税这块蜜糖,但也知道它同时也是毒药,如何选择,那就不言而喻。

04

也不会对所有房产一刀切

开征房地产税,只有一套房子的大可不必担心。在总结国际经验时,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所有国家相关制度安排里,都有一些税收优惠,可以有一些扣除标准,或对一些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

首先,个税都有相应的免征额,提高个税起征点其实就是提高个税的免征额,房地产税也同样。一套二套乃至多套肯定有所区别,自住刚需与投资投机也完全不同,不可能一刀切进行征收。

其次,从楼市调控政策导向来看,目前各级部门的政策都是鼓励自住需求,抑制投机需求。换句话说,鼓励刚需,抑制投机,如果房地产税不分刚需和投机,那么也就失去根本的调节意义。

再次,在国外,多半都会设置一定的免征面积。2011年的上海房产税试点,也将人均60平方米作为免征限制,那么未来各地应该都会设置一定的免征面积,或者直接首套刚需住房免征,或者按照家庭每人免征一定面积,反正不会一刀切全部征收。

05

开征房地产税在技术上不再存在障碍

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才能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征收房地产税,看起来简单,其实背后涉及一系列复杂的制度安排和技术安排。

房地产税要想顺利征收,首先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没有统一登记,对于房产的统一监管就无法进行;其次是住房信息要进行联网,没有联网,住房信息仍旧是散乱的;再次就是立法。

不动产统一登记,从2015年开始正式实施,到2016年底就已经在全面推开,统一的不动产证早已取代了原来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而住房信息联网,按国土部门的说法,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联网有望今年正式投入到运营。

换句话说,征收房地产税,其实相关前置条件都已经初步具备。

06

70年产权问题仍需要解决

征收房地产税在技术上不存在太大问题,但在法理上仍旧有不少疑问,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70年土地使用权问题。

众所 ,住宅产权是无限期的,除非建筑寿命到期,否则谁也不能随意回收。然而,住宅之下的土地却不是无限期的,业主对于住宅拥有所有权,对于土地却只有20年到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显然,如果房屋70年使用权到期之后,仍要补缴土地出让金,那么再行征收房地产税就面临法理上的困难。

07

房地产税当避免重复征税

虽然“房地产税”看起来是个新税种,其实目前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并不少。

这其中,既有只对经营性房产征收的房产税,也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税种繁多,而且交叉征税、重复征税。

如果再行开征房地产税,那么会不会造成重复征税?对此,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会合并整合相关的税种,会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方面税费负担等,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更合理、更公平。

总的来说,房产税到底怎么收,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我们还需要等待一个最后的结果才能确定。但是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开征房地产税是为了开辟新的税源,而非降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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