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法定供暖期为每年10月25日至次年4月10日。而近日来,不少市民纷纷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表示,安置公产危房取暖费缴纳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安置公产危房取暖费缴纳起始时间按照安置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据了解,2013年至2015年期间,针对直管公房使用年限久,居住环境差的实际情况,我市分三批次对特别危险房屋的住户进行妥善安置,共计安置C级、D级危房2217户,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保证了我市近几年公产房屋防汛工作中安全无事故。但部分市民却不知安置公产危房取暖费缴纳该什么时候缴费。据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如果还没有缴费的市民,需携带相关证件赶紧地去御馨花都服务厅(御河西路御馨花都5号热力公司办公楼)、南城客户服务中心(西环路万城华府0元/平方米[城区]万城华府21套在售外围13号商铺)、北城客户服务中心(黄花街盛泽花园小区19号商铺)、大同大学服务厅(大同大学南校区热力站一层,实验小学对面)、西城客户服务中心(惠民西路和泰花园东门南侧3号商铺)等市热力有限公司5个服务网点就近办理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凡建筑物入住率高于60%的热用户,可办理停暖手续。同时,次缴费不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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