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市区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7名代表畅所欲言,围绕听证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询问。
据了解,目前,我市市区(含城区、矿区、南郊区、开发区)日均污水排放量为19.18万吨。为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中水综合利用,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城市发展战略,不断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力度。截至目前,我市市区范围内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有5座,分别是东郊污水处理厂、西郊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御东污水处理厂和同煤集团赵家小村污水处理厂,合计设计日均处理能力32万吨,实际日均污水处理量16.99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6%。
我市市区现行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是原省物价局于2008年12月1日制定的,一直执行至今。近几年来,由于污水处理成本逐年上升等原因,污水处理费收入不足以支付污水处理费用,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迫在眉睫。本次听证会主要围绕两个调整方案进行了讨论:方案一是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为每立方米0.95元,非居民用水(含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每立方米1.40元;方案二是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为每立方米1.20元,非居民用水调整为每立方米1.90元。
听证会上,代表们普遍认为,上调污水处理费有其合理性和紧迫性,但是如何保障低收入特困群体利益,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另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是上调多少,代表们认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上调应当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
听证会后,市发改委将汇总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调整方案和相关措施并形成听证报告,连同听证方案上报市政府,待作出决定后再向社会发布调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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