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夫妻离婚后如何进行房产登记

  2016-09-13 09:09

近日,有市民咨询夫妻双方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二人到底如何进行房产登记。昨日,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就此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针对市民咨询夫妻双方离婚后进行房产分割,就房产如何登记一事,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一问题需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是在民政部门主持下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后分割财产进行房产登记时,需要原夫妻双方持在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和,共同到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申请登记;二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系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的,则属于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按照2008年7月1日施行的《房屋登记办法》相关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可以单方申请房屋登记。此时,夫或妻一方即可持生效的调解书、判决书或裁定书单方申请房屋登记。

另据了解,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或妻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也可以由单方申请房屋登记。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在进行房产登记时,当事人一定要实事求是,弄虚作假或以欺骗手段进行登记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地点为御东新区市政务大厅二楼东区。如有咨询事宜,可拨打两部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7982132、7982179。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5时。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大同特价租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