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建成交付的安益园小区,经过多年风雨侵蚀,曾经漂亮的楼房外墙脱皮掉皮现象严重。今年4月,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始对楼体外墙进行维修粉刷,如今小区旧貌换新颜,居民个个拍手叫好。
1997年建成交付的安益园小区,经过多年风雨侵蚀,曾经漂亮的楼房外墙脱皮掉皮现象严重。今年4月,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始对楼体外墙进行维修粉刷,如今小区旧貌换新颜,居民个个拍手叫好。
刚看这则新闻时,以为安益园是个无物业小区,业主自治竟能搞得这么好,这样的经验真可以让所有的无物业老旧小区学习推广了。细看究竟,恰恰不是,人家有名正言顺的物管方。
这就怪了。为什么有物管而不管,还得业委会自己张罗?据物业称是因为其没钱,由业委会参与管理。
其实,说得不客气一点,这仍属于物业不作为。报道披露,业委会已不止一次出面解决类似的老大难问题了,6年前就组织运作,通过在小区建车库出售筹集资金,对小区进行了绿化和硬化,此次则是通过出租闲置锅炉房得到的维修、粉刷楼体外墙。
也许该小区物业的“不作为”有其特殊情况,所以没有像其他小区那样引起业主、业委会的不满乃至矛盾激化。从报道的情况看,二者关系比较融洽,沟通协商得挺好。
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委实不多;倒是互相顶牛、扯皮的不少,要么物业霸道、业主无奈,要么业主蛮干、物业无能,纵有法律法规也不能解开纠结,更不乏有的小区连类似业委会的机构也成立不起来。
窃以为,安益园小区这种业委会“协管”的方式,不失为调和物业与业主矛盾、促进小区管理的有效措施,这与《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的规定也不相悖。在法律的框架下,以彼此尊重、相互体谅为前提,有问题多协商,遇事常沟通,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和谐,有何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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